从江西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印发。根据意见,江西省要求各设区市于2018年底前制定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办法。对快递物流服务车辆统一发放“绿色通行证”,允许其按照限定的时段、区域,在城市道路通行。 江西省提出,持续优化许可审批服务流程,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加快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实现许可备案全流程网上办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让消费者自由选择快递服务,促进快递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 支持快递物流企业为快递物流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规范快递物流服务车辆管理,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车辆,推动快递物流服务车辆标准化、厢式化。 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使用排放达标的配送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对快递物流服务车辆统一发放“绿色通行证”,允许其按照限定的时段、区域,在城市道路通行,并在城市主城区通行、停靠、充电、作业及事故处理等方面给予便利。各设区市结合本地实际,于2018年底前制定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办法。 推广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加快在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地铁站周边等末端节点布设智能快件箱。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供销合作社等开展合作,提供集约化配送、网订店取、集中收取等服务。 来源:中国江西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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